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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侵害知识产权行为

来源:罗丽芬集团LLF20190043 点击数:6227 发布时间:2019-11-08

罗丽芬集团旗下嘉文丽(福建)化妆品有限公司诉广州肌龄定制化妆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ZL201530292292.6)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于2019年06月20日做出终审判决:1、广州肌龄定制化妆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嘉文丽(福建)化妆品有限公司第ZL201530292292.6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2、赔偿嘉文丽(福建)化妆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19】粤民终1230号民事判决书),宣告公司维权成功。

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对于侵害公司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行为,公司将加大打击力度,采取法律手段维护罗丽芬各大品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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